【導語】融資租賃稅務處理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融資租賃稅務處理,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融資租賃稅務處理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jù)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由出租人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并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的使用權。租期屆滿,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一般由承租人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實踐中,融資租賃可以細分為兩種經營模式:一種是出租人應承租人的要求與第三方簽訂購銷合同,向第三方購買指定的租賃標的物,此種租賃方式為直接租賃;另一種是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購銷合同,由承租人將自己擁有的租賃物出售給出租人,然后再通過租賃方式將已經出售的租賃物租回,此種租賃方式為融資性售后回租。由于融資租賃的法律關系不同于普通租賃,稅法對融資租賃的規(guī)定也區(qū)別于普通租賃。
融資租賃作為緩解中小企業(yè)融資難的有效途徑之一,在現(xiàn)代經濟社會發(fā)揮著重要作用。什么是融資租賃呢?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第二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jù)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而《新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第五條規(guī)定,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其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
在稅收中《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營業(yè)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將融資租賃定義為,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yè)務。即:出租人根據(jù)承租人所要求的規(guī)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從定義來看營業(yè)稅中的融資租賃限于“設備”租賃,可見融資租賃的定義既有相同之處,有存在差異。那么融資租賃涉及哪些稅收政策?
一、增值稅
銷售額確認;經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fā)行債券利息和車輛購置稅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經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批準的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試點納稅人,實收資本達到1.7億元的,從達到標準的當月起按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根據(jù)《關于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fā)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規(guī)定“經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包括經上述部門備案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試點納稅人。
適用稅率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39號)規(guī)定,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適用稅率13%,不動產融資租賃服務適用稅率9%。
稅收優(yōu)惠
經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批準的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實收資本達到1.7億元的,從達到標準的當月起按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其他注意事項
繼續(xù)按照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的試點納稅人,經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根據(jù)2023年4月30日前簽訂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可以選擇以下方法之一計算銷售額:
1. 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fā)行債券利息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計算當期銷售額時可以扣除的價款本金,為書面合同約定的當期應當收取的本金。無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的,為當期實際收取的本金。
2. 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fā)行債券利息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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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業(yè)所得稅
承租方的稅收政策
1.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fā)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guī)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2.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出租方的稅收政策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第十一條規(guī)定: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涉及非居民企業(yè)的規(guī)定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企業(yè)所得稅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24號)規(guī)定:
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yè),以融資租賃方式將設備、物件等租給中國境內企業(yè)使用,租賃期滿后設備、物件所有權歸中國境內企業(yè)(包括租賃期滿后作價轉讓給中國境內企業(yè)),非居民企業(y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取租金,應以租賃費(包括租賃期滿后作價轉讓給中國境內企業(yè)的價款)扣除設備、物件價款后的余額,作為貸款利息所得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由中國境內企業(yè)在支付時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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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印花稅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44號 )規(guī)定:
對開展融資租賃業(yè)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后回租),統(tǒng)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四、房產稅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規(guī)定:“三、關于融資租賃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p>
五、契稅
對于融資租賃期間的房產需要繳納契稅嗎?《契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三)房屋買賣;(四)房屋贈與;(五)房屋交換。而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jù)承租人對供貨人和租賃標的物的選擇,由出租人向供貨人購買租賃標的物,然后租給承租人使用。融資租賃,實質上出租人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由于在融資租賃期間房產的所有權仍屬于出租方,還沒有發(fā)生轉移變動,因此,融資租賃期間的房產不交契稅。但是如果在融資租賃期過后,租賃雙方的房屋所有權發(fā)生轉移,則承租方應按規(guī)定繳納契稅。(想了解更多融資租賃相關知識,可以評論私信,小編都會及時回復您的疑問,歡迎各讀者轉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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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融資租賃稅務政策
融資租賃作為當前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銀行金融形式,由于其對企業(yè)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受到越來越多企業(yè)的青睞,今天我們一起來看看對于關融資租賃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以及如何開票的規(guī)定。
每日說稅 直擊財稅要聞 緊跟政策法規(guī) 結合實務說風險
融資租賃作為當前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銀行金融形式,由于其對企業(yè)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受到越來越多企業(yè)的青睞,今天我們一起來看看對于關融資租賃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以及如何開票的規(guī)定。
一、增值稅稅目、稅率規(guī)定
關于融資租賃增值稅的規(guī)定,需要區(qū)分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
根據(jù)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有關銷售動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的規(guī)定:
融資租賃服務,屬于第6項現(xiàn)代服務業(yè)中的租賃服務,是指出租人根據(jù)承租人所要求的規(guī)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或者不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租賃物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租賃物,以擁有其所有權??煞譃橛行蝿赢a融資租賃服務和不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分別適用稅率13%和9%。
融資性售后回租,屬于第5項金融服務中貸款服務,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的企業(yè)后,從事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的企業(yè)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yè)務活動。適用稅率6%。
二、開票規(guī)定
根據(jù)財稅【2016】36號文件關于銷售額的規(guī)定,經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或者商務部批準的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后回租,其銷售額的計算,均屬于差額征稅類型。因此,也就帶來了開票的區(qū)別:
融資租賃,由于政策未規(guī)定不得開具專用發(fā)票,出租方可以全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即全額開票,差額納稅,全額抵扣。
融資性售后回租差額部分(扣除)未規(guī)定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但納稅人購進貸款服務進項不得抵扣,因此差額部分只能開具普通發(fā)票。
同時融資性售后回租的性質決定,承租人首先也是銷售方,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23年第13號規(guī)定: 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 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 不征收增值稅。開具發(fā)票時, 選取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的 “6 未發(fā)生銷售行為的 不征稅項目” 中的 “606: 融資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資產”, 稅率選擇 「不征稅」, 稅額顯示 「???」, 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三、企業(yè)所得稅規(guī)定
《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企業(yè)根據(jù)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fā)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guī)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另外,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的規(guī)定,企業(yè)購置環(huán)境保護、節(jié)能節(jié)水、安全生產專用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yè)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對于融資租賃購入的設備,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事項管理目錄(2023年版),第51項備查資料清單中也提出準備協(xié)議合同即可。
最后,融資租賃合同是在民法典中專門予以規(guī)定一種要式合同,需在合同中明確租賃物名稱、數(shù)量、規(guī)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今天每日說稅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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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融資租賃的稅務處理
|撰稿人:鼎食
|編輯:阿黛勒
|圖片:網絡(侵刪)
小hi在前兩篇文章《輕松了解融資租賃——業(yè)務篇》、《輕松了解融資租賃——稅務篇》分別從業(yè)務和財務的維度,向大家介紹了租賃的較常見的三種模式(經租,直租和售后回租),并簡要地加以區(qū)別。
蘇迪爾·阿曼波作為享譽全球的租賃交易專家,認為法律、稅收、會計及行業(yè)監(jiān)管這四大支柱支持能夠有效影響融資租賃行業(yè)的發(fā)展規(guī)模、租賃滲透率以及增長速度等。在我國,稅務政策對融資租賃行業(yè)影響極為重要,特別是2023年11月開始的營改增政策。
今天小hi將通過回顧營改增政策脈絡,從稅務維度為大家介紹經租、直租和售后回租三種模式的稅務區(qū)別以及融資租賃行業(yè)可享受的稅收優(yōu)惠,以期讓雅弗客戶及讀者對融資租賃行業(yè)有更好的理解。
01
回顧營改增政策脈絡,
歷經滄桑的回租業(yè)務
融資租賃最基礎的形式為直租,除此以外在我國運用較為廣泛的就是融資性售后回租,回租業(yè)務是指有融資需求的承租方先將自有資產銷售給經相關機構批準而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公司,再將該項資產從融資租賃企業(yè)重新租回的行為。
2023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出臺《關于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稅總[2010]13號)文件首次明確指出:“售后回租業(yè)務中,承租企業(yè)的銷售行為并不在增值稅以及營業(yè)稅的征收范疇里”。
據(jù)此,融資性售后回租被完整地視為一項交易,而不是劃分為“銷售”及“出租”兩個過程,認為貨物的產權以及相關的風險、報酬并未轉移,無需征收流轉稅。這一政策極大促進了售后回租業(yè)務的發(fā)展。
2023年8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財稅[2013]37號文件的基礎上,廢止財稅[2011]111號文件,調整了有形動產融資租賃銷售額的計算,取消設備購入價及幾個項目的可抵扣資格。
取消設備購入價,對直租而言,主要為了避免重復扣除,因出租人在繳納增值稅時,設備成本可以通過進項稅進行抵扣;對售后回租業(yè)務而言,沒有予以特殊規(guī)定,因而相關扣減項也適用,這意味著融資租賃企業(yè)在回租業(yè)務中不僅需要為利息收入繳納17%的增值稅,租賃物本金部分也需要按此標準納稅。
根據(jù)稅總[2010]13號文件,融資性售后回租的承租人在賣出設備時,并未發(fā)生切實的銷售活動,形成經濟實質,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疇,出租方無法獲得租賃物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無法進行進項稅抵扣,稅負顯著提高。
稅總[2010]13號文件和財稅[2013]37號文件使得售后回租的重復征稅情況嚴重,業(yè)務量也因此陷入停滯狀態(tài)。
2023年12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廢止財稅[2013]37號文,同時頒布新文件,即《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yè)納入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該文件首次區(qū)分并明晰回租與直租的銷售額計算,規(guī)定從售后回租銷售額中可扣除貨物價款本金,一方面避免重復征稅,另一方面減輕出租方的稅收負擔;同時從可抵扣項目中取消安裝費、保險費,新增債券利息,因為回租業(yè)務不涉及設備重新安裝和投保,而債券利息與借款利息具有相同的性質,刪除和新增項都較為合理。財稅[2013]37號文僅存在了短短的不到五個月,稅務部門及時糾正了售后回租行業(yè)的政策偏差。
2023年5月開始,“營改增”范圍擴展至金融業(yè),融資租賃業(yè)務的相關政策逐步整合和統(tǒng)一。財稅[2016]36號文嚴格區(qū)分融資性售后回租和融資租賃服務(直租),回租由于其性質更趨近于銀行貸款、功能更偏向于融資而被納入“貸款服務”類,稅率由財稅[2013]106號文中的17%降低到6%,取得的全部價款以及價外費用中不再包括租賃物本金,表明其不必進行差額抵扣。融資租賃服務分為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不動產融資租賃,二者均屬于“租賃服務”類,前者稅率保持17% 不變,后者稅率為11%。
我們不僅看到稅收政策會有效影響融資租賃行業(yè)的發(fā)展,同時施政者也很關注行業(yè)的反饋并不斷地對政策進行調整,最終認可了融資性售后回租在業(yè)務實質上是種融資行為,作為“貸款服務”的一種。
02
增值稅改革惠
及融資租賃行業(yè)的政策
?融資租賃差額征稅政策
經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fā)行債券利息和車輛購置稅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經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含本金),扣除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fā)行債券利息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
?融資租賃即征即退政策
經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降稅率政策
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擴抵政策
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允許抵扣;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改成一次性抵扣。
?加計抵減政策
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fā))執(zhí)行。
需注意的是融資租賃公司的有形動產融資租賃、不動產融資租賃、有形動產經營租賃、不動產經營租賃都屬于四項服務中的現(xiàn)代服務業(yè),但是融資性售后回租屬于金融服務業(yè)里的貸款服務,不屬于四項服務。
?留抵退稅政策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自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取消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yè)務證明
原政策要求:經人民銀行等部門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辦理其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備案時,需提供人民銀行等部門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yè)務證明。
03
有形動產經租、直租
和售后回租三種模式稅務分析表
綜合上述稅收政策及前兩篇文章的內容,可歸納三種模式稅務分析表如下,僅供參考:
注:本表只以有形動產租賃行業(yè)為例,不動產租賃行業(yè)的區(qū)別只是涉及稅目和稅率不同,不另做討論
融資租賃流轉稅政策經過全面“營改增”后,解決了增值稅抵扣鏈條不完整的問題,行業(yè)整體稅負得以降低,融資租賃市場也不斷規(guī)范,引導和推動了行業(yè)發(fā)展。
小hi對此給出如下建議供參考:
?因不同的租賃模式所享受的稅收優(yōu)惠不同,在業(yè)務、財務和稅務三個維度都要對三種模式進行嚴格區(qū)分和核算;
?注意開票時的“貨物和勞務名稱”和“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的選?。?/p>
?注意直租行業(yè)的增值稅稅會差異;
?積極爭取享受稅收優(yōu)惠,以期降低稅負率,讓減稅降費改革落到實處。
2 0 1 9 年
參考文獻:
朱文莉 王督,我國融資租賃業(yè)流轉稅政策的演進與完善,西安財經學院學報,2023年6月第31卷,p122-p128
王雁,“營改增”對融資租賃企業(yè)的影響及對策分析,冶金財會,2015 年2 期,p35-p39
張宏敏,營改增新規(guī)對融資租賃業(yè)會計、稅負及經營影響分析,中國注冊會計師,2023年第3期,p93-p99
趙克文,增值稅稅率調整對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業(yè)務成本影響的研究,納稅,2023年第13期,p37
熊振宇,營改增對融資租賃行業(yè)影響分析及政策建議,稅政經濟研究,2014 年第3 期,p13-p17
童鞋們,關于《融資租賃》的課程,我們已經學過3期,分別是業(yè)務篇、財務篇和稅務篇,大家有沒有疑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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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融資租賃回租業(yè)務稅務
這些年來,融資租賃業(yè)務在我國發(fā)展迅速,已成為與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并列的金融業(yè)務形式,成為了我國企業(yè)重要的融資方式之一。
企業(yè)在發(fā)生融資租賃業(yè)務時,應當特別注意其涉稅事項,尤其是在“營改增”之后,相關的稅收政策進行了調整和完善。
下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融資租賃相關的稅收知識吧!
融資租賃指的是什么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guī)定:融資租賃服務,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租賃活動。
即出租人根據(jù)承租人所要求的規(guī)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或者不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租賃物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租賃物,以擁有其所有權。不論出租人是否將租賃物銷售給承租人,均屬于融資租賃。按照標的物的不同,融資租賃服務可分為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不動產融資租賃服務。
融資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的企業(yè)后,從事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的企業(yè)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yè)務活動。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一、增值稅
(一)銷售額確認
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
(1)融資租賃服務。經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fā)行債券利息和車輛購置稅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2)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經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含本金),扣除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fā)行債券利息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
溫馨提示:
進行差額扣除時,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銷售額不含本金,提供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屬于貸款服務。
(二)適用稅率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規(guī)定,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適用稅率16%,不動產融資租賃服務適用稅率10%,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按照“貸款服務”適用稅率6%。
(三)稅收優(yōu)惠
(1)即征即退。經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融資性售后回租不能享受“即征即退”優(yōu)惠政策。
(2)老合同可選擇適用政策。試點納稅人根據(jù)2023年4月30日前簽訂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可繼續(xù)按照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溫馨提示:
繼續(xù)按照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的試點納稅人,經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根據(jù)2023年4月30日前簽訂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可以選擇以下方法之一計算銷售額: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fā)行債券利息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fā)行債券利息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開具普通發(fā)票。
二、企業(yè)所得稅
(一)承租方的稅收政策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fā)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guī)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p>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承租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租賃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3號)規(guī)定:
“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于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yè)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二)出租方的稅收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三)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不得計提折舊”。
三、房產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23年128號)規(guī)定:
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四、契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以售后回租方式進行融資等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82號規(guī)定:
對金融租賃公司開展售后回租業(yè)務,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權屬的,照章征稅。對售后回租合同期滿,承租人回購原房屋、土地權屬的,免征契稅。
【第5篇】融資租賃業(yè)務稅務
第四章 特殊租賃業(yè)務的財稅處理
在租賃業(yè)務中,常常還有一些特殊租賃業(yè)務,其財稅處理有一定特殊性。
一、承租人變出租人的財稅處理
承租人變出租人的情形,在新租賃準則中被稱為“轉租賃”,實務中比較常見的就是“二房東”。
轉租情況下,原租賃合同和轉租賃合同通常都是單獨協(xié)商的,交易對手也是不同的企業(yè),新準則要求轉租出租人對原租賃合同和轉租賃合同分別根據(jù)承租人和出租人會計處理要求,進行會計處理。也就是說,作為“二房東”,一方面需要按照承租人身份對原租賃合同進行會計處理,另一方面還需要出租人身份對轉租合同進行會計處理,需要分別進行會計處理,不能簡單抵消處理。
承租人在對轉租賃進行分類時,轉租出租人應基于原租賃中產生的使用權資產,而不是租賃資產(如作為租賃對象的不動產或設備)進行分類。原租賃資產不歸轉租出租人所有,原租賃資產也未計入其資產負債表。因此,轉租出租人應基于其控制的資產(即使用權資產)進行會計處理。
原租賃為短期租賃,且轉租出租人作為承租人已按照新準則采用簡化會計處理方法的,應將轉租賃分類為經營租賃。
【案例4-1】轉租賃的出租在會計上構成融資租賃的財稅處理
甲企業(yè)(原租賃承租人)與乙企業(yè)(原租賃出租人)就5000平方米辦公場所簽訂了一項為期5年的租賃(原租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第3年年初(2023年1月1日),由于疫情影響導致甲企業(yè)的業(yè)務萎縮,退租將承擔高額違約金,因此將該3000平方米辦公場所轉租給丙企業(yè),期限為原租賃的剩余3年時間(轉租賃)。原租賃合同約定租賃單價為63元/㎡*月(含稅,簡易計稅),轉租單價60元/㎡*月(含稅)。簽署租金均在每年年初支付租金,原租賃合同折現(xiàn)率為6%。
上述租賃過程中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甲企業(yè)為一般納稅人。假設不考慮初始直接費用。
問題:甲企業(yè)2023年的財稅處理
解析:
(一)會計處理
1.轉租賃的會計處理分析
甲企業(yè)應基于原租賃形成的使用權資產對轉租賃進行分類。本例中,轉租賃的期限覆蓋了原租賃的所有剩余期限,綜合考慮其他因素,甲企業(yè)判斷其實質上轉移了與該項使用權資產有關的幾乎全部風險和報酬,甲企業(yè)將該項轉租賃分類為融資租賃。
甲企業(yè)的會計處理為:
(1)終止確認與原租賃相關且轉給丙企業(yè)(轉租承租人)的使用權資產,并確認轉租賃投資凈額;
(2)將使用權資產與轉租賃投資凈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損益;
(3)在資產負債表中保留原租賃的租賃負債,該負債代表應付原租賃出租人的租賃付款額。在轉租期間,中間出租人既要確認轉租賃的融資收益也要確認原租賃的利息費用。
2.原租賃的會計處理
(1)租賃期開始日的會計處理(2023年1月1日)
計算租賃期開始日租賃付款額的現(xiàn)值,并確認租賃負債和使用權資產。
在租賃期開始日,甲公司支付第1年的租金3 600 000.00元(不含稅金額),并以剩余4年租金(每年360萬元)按6%的年利率折現(xiàn)后的現(xiàn)值計量租賃負債。計算租賃付款額現(xiàn)值的過程如下:
剩余4期租賃付款額(不含稅)=3 600 000×4=14 400 000.00(元);
含稅租賃付款額=5 000×12×63×4=15 120 000.00(元);
稅額=15 120 000.00×5%/(1+5%)=720 000.00(元);
租賃負債=剩余4期租賃付款額的現(xiàn)值=3 600 000×(p/a,6%,4)=12 474 360.00(元);
未確認融資費用=剩余4期租賃付款額-剩余4期租賃付款頦的現(xiàn)值=14 400 000.00-12 474 360.00=1 925 640.00 (元);
使用權資產入賬價值=12 474 360.00+3 600 000.00=16 074 360.00元
借:使用權資產 16 074 36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80 000.00
租賃負債-未確認融資費用 1 925 640.00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720 000.00
貸:租賃負債-租賃付款額 15 120 000.00
銀行存款 3 780 000.00(第1年的租賃付款額)
(2)租賃期間的會計處理(2023年-2023年)
①使用權資產每年折舊額=16 074 360.00/5=3 214 872.00 元
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 3 214 872.00
貸:使用權資產累計折舊 3 214 872.00
說明:從第三年度開始即2023年度開始,由于轉租出去60%的面積,“使用權資產”減少60%,折舊也將減少60%,因此轉租賃期間折舊費按照表4-1金額的40%確認。
②融資費用攤銷
需要先在excel表格中計算融資費用分期攤銷金額,詳見表4-2所示:
因此,2023年應確認融資費用:
借:財務費用-融資費用 748 461.60
貸:租賃負債-未確認融資費用 748 461.60
以后各年度類似,只是按照表4-2變更融資費用的數(shù)值即可,包括轉租賃期間仍然需要繼續(xù)確認融資費用。
③支付租金及確認進項稅額
支付租金:
借:租賃負債-租賃付款額 3 600 000.00
貸:銀行存款 3 600 000.00
收到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確認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80 000.00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180 000.00
說明:轉租賃期間,甲企業(yè)依然需要向房東支付租金,因此還需要繼續(xù)做上述的會計分錄。
3.轉租賃日的會計處理
假設轉租賃合同的內含利率依然為6%。
由于轉租賃的房屋是營改增后通過租賃取得,不得適用簡易計稅,只能采用一般計稅,稅率9%。
因此,甲企業(yè)每年收取租金的不含稅金額=3000×60×12/109%=1 981 651.38元;每年稅額=1 981 651.38元×9%=178 348.62元。
應收租賃款現(xiàn)值(轉租后2年)=1 981 651.38×(p/a,6%,2) =3 633 159.64元,未實現(xiàn)融資收益=1 981 651.38×2-3 633 159.64=330 143.12元。
轉租3000㎡占了總面積的60%,因此在轉租日應按照60%結轉“使用權資產”賬面凈值結轉。
借: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 4 320 000.00(3000×60×12×2)
銀行存款 2 160 000.00
資產處置損益 171 958.58(差額)
貸: 使用權資產 5 786 769.60(9 644 616.00×60%)
應收融資租賃款-未實現(xiàn)融資收益 330 143.1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8 348.62(2 160 000.00×9%/1.09)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356 697.24(4 320 000.00×9%/1.09)
4.轉租賃后會計處理
(1)轉租賃期間作為出租人融資費用的分攤與確認
計算過程詳見表4-3所示。
因此,2023年應確認的轉租期間融資收益:
借:應收融資租賃款-未實現(xiàn)融資收益 217 989.58
貸:財務費用-融資費用 217 989.58
2023年應確認的轉租期間融資收益:
借:應收融資租賃款-未實現(xiàn)融資收益 112 153.54
貸:財務費用-融資費用 112 153.54
(2)轉租賃期間收到租金的會計處理
①收到租金(2023年和2023年度)
借:銀行存款 2 160 000.00(3000×60×12)
貸: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 2 160 000.00(3000×60×12)
②確認租金收入的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178 348.62(2 160 000.00×9%/1.09)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8 348.62(2 160 000.00×9%/1.09)
(3)轉租賃期間其他事項的會計處理
在轉租賃期間,甲企業(yè)的原租賃合同依然有效、承租人身份依然存在,因此甲企業(yè)依然需要確認承租期間的融資費用、租金支付、支付租金的進項稅額、剩余部分的“使用權資產”折舊等,在前面的相關會計處理中,均已分別說明,此處不再贅述。
(二)稅務處理及稅會差異分析與納稅調整
對于本案例中承租與出租的稅務處理,與平常的稅務處理并無本質區(qū)別,因此此處重點分析轉租賃涉及的稅務處理。
在轉租賃過程中,不需要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但是簽訂的租賃合同需要按規(guī)定繳納印花稅。
1.轉租賃中出租類型的稅務分類
在本案例中,雖然會計上把轉租賃的出租分類為“融資租賃”。但是,由于房屋是通過經營租賃取得,轉租賃屬于典型的“二房東”,在稅務實務中對于該類行為均繼續(xù)按照“經營租賃”處理,因此本案例的轉租賃的出租在稅務上分類為“經營租賃”。
2.轉租賃產生的“資產處置收益”稅務處理
本案例承租確認的“使用權資產”為會計處理確認,在稅務方面是不認可的,也沒有計稅基礎,因此在稅務方面壓根就不存在資產的轉讓行為,當然也就沒有資產的應稅收入確認問題。
3.租賃期間(含轉租期間)稅會差異
(1)租賃期間各年度稅前扣除稅會差異(納稅調整)
計算詳見表4-4所示。
(2)轉租賃期間收益的稅會差異(納稅調整)
計算詳見表4-5所示。
通過對比表4-4與表4-5可以發(fā)現(xiàn),兩表的“稅會差異(納稅調整)”金額正好正負相抵后為0,充分說明在轉租賃過程中產生的稅會差異為暫時性差異,只是在不同納稅年度之間存在差異,最終在租期結束后差異得到彌合。
4.納稅調整
下面以2023年度企業(yè)所得稅申報表填報來說明納稅調整過程。
(1)第一步,調整租金收入,填寫《a105010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特定業(yè)務納稅調整明細表》,見表4-6所示。
對于轉租賃的租賃收入,會計上按照融資租賃處理,沒有直接確認租賃收入,而是按照融資收益沖減利息費用;而稅務方面,按照企業(yè)所得稅相關規(guī)定,轉租賃取得租金收入屬于應稅收入。因此,對于會計沒有確認收入,而稅法規(guī)定屬于應稅收入的,按照企業(yè)所得稅申報表填報規(guī)則,應做“視同銷售”納稅調整。
(2)第二步,填寫《a105080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調整會計上確認的 “折舊費”,見表4-7所示。
(3)第三步,填寫《a105000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調整會計上確認的“財務費用”、“折舊費”等,以及稅務處理確認的“租賃費支出”,詳見表4-8。
由于會計確認的“財務費用”和稅務“租賃費支出”并無專門的調整欄次,故填寫在“其他”欄。
【案例4-2】轉租賃的出租在會計上構成融資租賃的財稅處理
甲企業(yè)(原租賃承租人)與乙企業(yè)(原租賃出租人)就5000平方米辦公場所簽訂了一項為期5年的租賃(原租賃)。在原租賃的租賃期開始日,甲企業(yè)將該5000平方米辦公場所轉租給丙企業(yè),期限為兩年(轉租賃)。
分析:
1.會計處理
甲企業(yè)基于原租賃形成的使用權資產對轉租賃進行分類,考慮各種因素后,將其分類為經營租賃。簽訂轉租賃時,中間出租人在其資產負債表中繼續(xù)保留與原租賃相關的租賃負債和使用權資產。在轉租期間,甲企業(yè)應做如下會計處理:
(1)不終止使用權資產的確認,繼續(xù)確認使用權資產的折舊費用和租賃負債的利息;
(2)確認轉租賃的租賃收入。
2.稅務處理
在轉租時,收取租金需要按照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和企業(yè)所得稅,在稅務上出租類型依然分類為經營租賃。
承租取得的進項稅額可以按規(guī)定抵扣,并依法稅前扣除。
更多的稅務處理與納稅調整詳見【案例4-1】。
二、生產商或經銷商出租人的融資租賃財稅處理
(一)會計處理
生產商或經銷商通常為客戶提供購買或租賃其產品或商品的選擇。
如果生產商或經銷商出租其產品或商品構成融資租賃,則該交易產生的損益應相當于按照考慮適用的交易量或商業(yè)折扣后的正常售價直接銷售標的資產所產生的損益。
構成融資租賃的,生產商或經銷商出租人在租賃期開始日應當按照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租賃收款額按市場利率折現(xiàn)的現(xiàn)值兩者孰低確認收入,并按照租賃資產賬面價值扣除未擔保余值的現(xiàn)值后的余額結轉銷售成本,收入和銷售成本的差額作為銷售損益。
由于取得融資租賃所發(fā)生的成本主要與生產商或經銷商賺取的銷售利得相關,生產商或經銷商出租人應當在租賃期開始日將其計人損益。即,與其他融資租賃出租人不同,生產商或經銷商出租人取得融資租所發(fā)生的成本不屬于初始直接費用,不計入租賃投資凈額。
(二)稅務處理
生產商或經銷商,多數(shù)情況下并沒有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資質或牌照,因此不能享受融資租賃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
【案例4-3】生產商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財稅處理
甲公司是一家設備生產商,與乙公司(生產型企業(yè))簽訂了一份租賃合同,向乙公司出租所生產的設備,合同主要條款如下:
(1)租賃資產:設備a;
(2)租賃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3年;
(3)租金支付:自2023年起每年年末支付年租金100萬元,含稅租金113萬元,稅率13%;
(4)租賃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5%(年利率),與市場利率相同;
(5)該設備于2023年1月1日的公允價值為270萬元,賬面價值為200萬元;
(6)甲公司取得該租賃發(fā)生的相關成本為0.5萬元,取得普通發(fā)票,銀行存款支付;
(7)該設備于2023年1月1日交付乙公司,預計使用壽命為8年,無殘值;租賃期屆滿時,乙公司可以100元(不含稅)購買該設備,預計租賃到期日該設備的公允價值不低于150萬元(不含稅),乙公司對此金額提供擔保;租賃期內該設備的保險、維修等費用均由乙公司自行承擔。
甲公司為一般納稅人。
分析:
(一)會計處理
第一步,判斷租賃類型。
本例中租賃期滿乙公司可以遠低于租賃到期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金額購買租賃資產,甲公司認為其可以合理確定乙公司將行使購買選擇權,綜合考慮其他因素,與該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幾乎所有風險和報酬已實質轉移給乙公司,因此甲公司將該租賃認定為融資租賃。
第二步,計算租賃期開始日租賃收款額按市場利率折現(xiàn)的現(xiàn)值,確定收入金額。
租賃收款額(不含稅)=租金×期數(shù)+購買價格=100×3+0.01=300.01(萬元); 租賃收款額(含稅)=300.01×113%=339.01(萬元)。
租賃收款額按市場利率折現(xiàn)的現(xiàn)值=100×(p/a,5%,3)+0.01×(p/f,5%,3)=272.33(元)。
按照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租賃收款額按市場利率折現(xiàn)的現(xiàn)值兩者孰低的原則,確認收入為270萬元。
第三步,計算租賃資產賬面價值扣除末擔保余值的現(xiàn)值后的余額,確定銷售成本金額。
銷售成本=賬面價值-未擔保余值的現(xiàn)值=200-0=200(萬元)
第四步,會計分錄:
1. 租賃期開始日(2023年1月1日)的會計分錄
(1)確認租賃收款額、收入等
借: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 339.01萬元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270.00萬元
應收融資租賃款-未實現(xiàn)融資收益 30.01萬元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39.00萬元
說明:增值稅納稅義務在合同約定收取租金的時間,故租賃開始日沒有收款就不產生增值稅納稅義務。
(2)確認成本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200.00萬元
貸:存貨 200.00萬元
說明:此處收入與成本的會計處理,遵循了“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3)支付初始費用
借:銷售費用 0.50萬元
貸:銀行存款 0.50萬元
2.租賃期間的會計分錄
(1)租賃內含利率計算
由于甲公司在確定營業(yè)收入和租賃投資凈額(即應收融資租賃款)時,是基于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此,甲公司需要根據(jù)租賃收款額、未擔保余值和租賃資產公允價值重新計算租賃內含利率。
實務中,通常是在excel表格中使用irr函數(shù)來計算租賃內含利率,而不采用教科書的公式法計算,具體計算過程如表4-8所示。
(2)計算租賃期內各期分攤的融資收益
該計算在實務中,也多采用在excel表格中計算,計算過程詳見表4-9所示。
(3)2023年12月31日會計分錄:
①確認融資收益:
借:應收融資租賃款-未實現(xiàn)融資收益 14.74萬元
貸:租賃收入 14.74萬元
說明:如果該生產商將通過融資租賃銷售生產的設備作為一種常態(tài),也可以將“租賃收入”科目更換為“主營業(yè)務收入”。
②收到租金:
借:銀行存款 113.00萬元
貸: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 113.00萬元
同時,向承租方開具增值稅發(fā)票,并確認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13.00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00萬元
說明:2023年度與2023年的會計分錄與前述的會計分錄一致,只是需要根據(jù)表4-9更換融資收益的數(shù)值即可,不再贅述。
(未完待續(xù))